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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柳溪东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点击:180次 日期:2020-03-31 14:15:56.0

安化县柳溪东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化县柳溪东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2020]47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化县羽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化县柳溪东路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柳溪东路东侧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安化县东坪镇柳溪东路东侧。本项目为1栋多层钢结构车库和配套用房组成。总用地面积1243.89m2,建筑占地面积:584.19m2,总建筑面积:3634.87m2,容积率为2.63,其中计容面积3269.29m2,车库类型: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位:不少于129个,绿地率:12.72,建筑层数:6F/D1。建筑高度:15.5米。最高投标限价1126.19万元。

2.4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完成图审的施工图设计。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立体停车场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2)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及中央监控、消防系统等配套工程;

3)设备:设计中包含的所有设备;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完成并向招标人 “交钥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和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六层或六层以上资质)》(许可类型: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负责人(设备及安装负责人)具有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6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拟任设备及安装部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现场安装维护人员4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9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1个平面移动类机械车库的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合同及安装后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证明资料原件。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六层或六层以上资质)》(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3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4.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anhua_mc@163.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 0930,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第二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同时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9.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9.4依据湘建监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9.5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7223510

11.联系方式

人:安化县羽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化县东坪镇鑫源小区三楼

人:曾靖

   话:189751338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化县南区方圆大厦一单元101室

人:贺女士

   话:0737-7555898

   箱:anhua_mc@163.com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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