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建设项目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及鱼形山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 |
点击:157次 日期:2020-03-31 14:15:55.0 |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建设项目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及鱼形山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建设项目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及鱼形山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 益发改公管【2020】03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建设项目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及鱼形山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EPC项目
2、建设地点:益阳东部新区
3、建设规模:包含内环路道路绿化提质改造,道路全长6.68公里,绿化范围为道路中分带、侧分带,绿化改造面积为33082平方米;鱼形山路绿化提质改造,道路全长841米,绿化改造面积4355平方米。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其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形式:承诺。
2、采用承诺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3月2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3月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路35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督电话:0737-4292125。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招 标 人: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东部新区
联 系 人:田哲夫
电 话:182737557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C座2805
联 系 人:邓天兵
电 话:0737-2789888 15973773453
邮 箱:249341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