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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沂高新区阿湖硅材料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点击:42次 日期:2020-03-31 11:26:28.0

锡沂高新区阿湖硅材料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沂高新区阿湖硅材料产业园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锡沂高新区阿湖硅材料产业园(新经备【202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锡沂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沂高新区阿湖硅材料产业园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阿湖镇G311国道西侧、三里村南侧;

2.1.2用地与项目概况:

1)项目规划建设地块位于:新沂市阿湖镇311国道以西、三里村南侧,新沂市永基微晶玻璃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北;

2)规划条件按新沂市地块规划设计要点、地块规划设计要点文件执行。主要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图;防火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执行,并需符合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地方性要求;

3)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36.34亩,容积率为1.5~2.0,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大于20%,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个数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执行;项目拟建设可用于从事硅材料加工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与其配套厂区内公共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2招标范围:场地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范围内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消防、暖通、总体管网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完毕后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答疑等及后期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

2.3设计原则:

1)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总原则,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满足使用功能及其要求。总体设计、交通路线、道路网的组织,各种功能用房的位置选择及平面布局等均要满足要求;

3)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设计须秉持使用方便、安全第一原则;

4)要体现低碳、节能意识。采取适当的建筑形式,使建筑布局紧凑合理,有效节约能源、资源。

2.4投标文件组成:能够充分表达建筑设计概念的方案文本,文件包括相关的分析图,效果图和技术图。

2.5中标单位最终应提交成果:

①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报告,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项目招标范围内设计的技术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173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83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情形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y.gov.cn/xy/xxgk/InfoDetail/?InfoID=bdc4ca5a-8511-4fc0-8e73-fb08551b5b40]“备案征信服务机构”专栏;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67025912)。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发改委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按照苏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银行电汇、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4.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2012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设计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设计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327日至202041709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4170930分。

6.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10.其他

11. 联系方式

人:江苏锡沂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新沂市北沟镇黄山路北侧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编:221400                               编:221400                                               

人:袁松                              人:鲍雪晨                            

   话: 0516—81600129                      话: 0516-69905151                                      

       真: 0516-8861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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