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智谷墙体外立面改造工程 |
点击:192次 日期:2020-01-16 17:17:03.0 |
金桥智谷墙体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智谷墙体外立面改造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徐金控司[2019] 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桥智谷墙体外立面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三环东路26号
2.1.2建设规模:金桥智谷厂房墙体外立面、管网工程、道路改造等其他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608.27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墙体外立面、管网工程、道路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使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贰 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52173567720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2020 年 2月 1 日 9 时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2月 1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杨强
电 话:0516-8325512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所务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人:唐胜贵
电 话:0516-83331020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