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苏 > 徐州市

恒华·新都汇(二期)高低压电缆采购项目

点击:130次 日期:2020-01-16 17:17:02.0

恒华·新都汇(二期)高低压电缆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华·新都汇(二期)已由睢宁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关于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恒华·新都汇(二期)项目核准的通知、睢发改经济投服[201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华·新都汇(二期)高低压电缆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地点:睢宁县永安路南、云河北、文学北路东侧;

2.1.2合同估算价:约374万元

2.1.3工期要求: 7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7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501 号文件,确保供电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备注:(1)投标人选用品牌、性能、质量均满足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2)招标人推荐品牌:远东电缆、无锡江南电缆、上海起帆电缆或同档次品牌或相当于品牌产品,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选择一个品牌或同档次品牌或相当于品牌进行报价。

2.1.5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所投货物);

3.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6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1  14 日至2020  2   6  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2   6   10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 江苏恒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城徐州日报社驻            址:徐州市三环东路瑞龙广场B座北二层  

睢宁记者站西楼107室        

   编: 221200                         编:221000    

人: 周经理                      人:      

   话: 18005220199                    话:0516-66699078

2020  1  14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