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南县大通湖涝区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
点击:164次 日期:2020-01-11 15:02:32.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南县大通湖涝区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投资(2019)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县水务局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南县大通湖涝区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南县大通湖;
2.3 建设规模:1、排涝泵站工程(1)泵站新建:新建泵站12座共装机26台3270千瓦(其中新建9座装机17台1705千瓦,拆除新建3座装机9台1565千瓦);(2)泵站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泵站23座,更新改造前共装机51台7070千瓦,更新改造后54台8519千瓦。2、整治撇洪沟渠工程:整治撇洪沟渠7条,总长30千米。3、排涝涵闸工程:整治排涝涵闸共22处,其中新建1处,拆除重建9处,加固改造12处。4、加固湖(圩)堤工程:内湖湖堤加固6段,共15.087千米。
2.4 招标范围:对该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本次招标总预算金额为5662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五个标段划分进行招标:
一标段建设地点为华阁镇,建设内容为新建团结渠电排,改造安伏电排整治新安运河,招标金额为:1111.78万元;
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明山头镇,建设内容为新建南剅口泵站,更新改造明山、湖子口、平伏、跃进桥电排、新建大寨闸,改造利民闸,招标金额为:1036.12万元;
三标段建设地点为青树嘴镇,建设内容为新建清和、永康泵站、更新改造新湖、益丰、滨湖上下、农学、红卫,招标金额为:1208.96万元;
四标段建设地点为茅草街镇,建设内容为更新改造或拆除重建丰产、大坝、太安泵站,新建民和闸改造双丰尾闸,招标金额为:1216.8万元;
五标段建设地点为乌嘴乡,建设内容为新建长乐泵站、更新改造,同福泵站、港口一、二站,乌嘴、苏河、白沫,新民泵站、新建东堤闸,招标金额为:1088.34万元;
2.6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 18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 款至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各投标人只能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重复报名投标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各标段均为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确认到账。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4.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月8日 —2020年1月 13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lba.hns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南县水利局,电话:13973735896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南县水务局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站
地 址: 南县南洲镇南洲中路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13873795805
邮 箱: 2816745637@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273705751
邮 箱:10371461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