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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路(香樟路-蓉园路)道路工程

点击:166次 日期:2020-01-03 21:54:58.0

招标公告

永福路(香樟路-蓉园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福路(香樟路-蓉园路)道路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益高行发核[2019]72 ,项目业主为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路线全长2414.287米,规划路幅宽45米(香樟路-银城大道),40米(银城大道-蓉园路),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双向6车道 ,项目总投资为 9364.5287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福路(香樟路-蓉园路)道路工程 

1.2.2  建设地点: 西起香樟路,东至蓉园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永福路西起香樟路,经银城大道、石竹路、东至蓉园路,路线全长2414.287米,规划路幅宽45米(香樟路-银城大道),40米(银城大道-蓉园路),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双向6车道。预算总额为9364.5287万元。

    1.3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1.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 高级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R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R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R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0   1   1 (北京时间,下同)在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R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1 23  09  30 ,地点为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路355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1  23  9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1   23  9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737-62041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9.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10.联系方式

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高新大道孵化楼14楼

人:唐亮

   话:0737-29383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益阳市金山国际广场西栋2101室

人:甘国辉

   话:0737-4428868   15573797888

   箱:5198234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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