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职消防员劳务派遣工作
二、采购项目编号:RSG19-063
三、采购人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民族大道振城大厦8楼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72-513729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号
项目联系人:欧苗 联系电话:0772-299035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1月3日
七、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六、投标人资格要求”P2第2项 更正为:“2、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含劳务派遣)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件一“五、福利待遇”P9,(三)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更正为:(三)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含劳务派遣服务费)。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3资格证明文件P19:(8)投标人2018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报告复印件( 2019 年后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复印件)删除。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更正为:
1. 价格分………………………………………………………………………1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①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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