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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点击:52次 日期:2020-01-02 17:07:25.0
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91006FW8888-0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街道东扑村。
 
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4707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746.79平方米。其中厂房131688平方米,业务服务用房4477.33平方米、配套设施200平方米,职工宿舍4446.24平方米,食堂935.22平方米。
 
新建绿化面积5883.05平方米、停车泊位428处、厂区道路硬化60000平方米;给水管线1500米(DN100)、排水管线1500米(DN100)、供暖管线3000米,供电工程1套。厂区电动伸缩门3个,监控系统1套、厂区围墙1768.6延长米。
 
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内完成。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5.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01月02日17时00分至2020年0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2.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3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九、其它
 
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踏勘现场、现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澄清、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双城市经济开发区新兴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63438899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9层
 
联 系 人:王女士、于先生
 
电 话:0451-51011111
 
授权传真:0451-51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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