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及生活服务区消防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点击:210次 日期:2019-12-31 10:40:3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及生活服务区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益高行发改【2019】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及生活服务区消防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益阳高新区云雾山路北侧;
2.3、项目概况:本次消防设计为益阳高新区创业园已建标准化厂房入驻企业的第二次消防改造
设计及创业园服务区公寓、食堂、综合楼消防设计。共计45栋,含创业园标准化厂1~10#;A1、5~8#;B1、5~7#;C1~12#;D1~6;会龙信息园及创业园服务区公寓1~5#;食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07830平方米,在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现行入园企业现状的平面布局及各使用功能要求。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投资估算: 约197万元;
2.6、设计服务年限:为30日历天。中标后7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后8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项目建设期全过程配合施工现场服务。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估算、概算等,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及具有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4.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5198234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法人代表,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37-62041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第三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保存年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民法通则》第137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签订合同所有档案资料保存年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少保存二十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十二、十三楼
联 系 人:唐亮
电 话:0737-29383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山国际广场西栋2101
联 系 人:甘国辉
电 话:0737-4428868
邮 箱:5198234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