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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街道湖光社区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点击:160次 日期:2019-12-10 17:52:01.0

前进街道湖光社区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XZB2019-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进街道湖光社区装修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工

2.4 采购预算:341172元。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B座1065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3日09时30 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处安联国际B座106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光南胡同306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51044807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大厦B座1065室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431-88525953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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