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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道路清雪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09次 日期:2019-12-10 17:52:00.0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道路清雪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C-2019-1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道路清雪相关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道路清雪相关服务项目。

2.2服务范围: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道路清雪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三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最多不超三年)。

2.5服务方式: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 。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7采购预算:

2.7.1.辖区清理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拆除高空牌匾、高空字等相关服务(单价):

人工:地面人力200元;高空技工500元;高空力工300元;焊工300元;

工程车辆:高空作业车(17米-23米)2600元;吊车(8-25吨)1800元;吊车(50吨)3000元;吊车(80吨)4500元;铲车1200元;钩机2000元;运输车300元;

工程设备:角磨机0元;气焊设备300元;电焊切割设备200元;发电设备150元。

2.7.2.道路清雪相关服务(定额):

固定每年度雪季总费用共计394097.4元。

2.8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040000元。

三.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清理服务相关内容)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与青林路交汇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号)购买招标文件。

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名义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2日下午13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B座12楼路演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73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0431697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与青林路交汇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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