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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35次 日期:2019-12-10 17:51:58.0

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C-2019-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1.1  项目名称: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一标段)项目

招标编号:ZHGC-2019-116 -1

招标内容:桂林路(桂林胡同)、红旗街、延安大街、重庆路

采购预算:2,064,216.00

2.1.2  项目名称: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二标段)项目

招标编号:ZHGC-2019-116 -2

招标内容:南湖大路

采购预算:1,683,541.00

2.1.3  项目名称:2020年朝阳区节日亮化工程(三标段)项目

招标编号:ZHGC-2019-116 -3

招标内容:同志街、工农大路、自由大路、南湖广场、新民广场

采购预算:1,827,579.00

2.2工程概况:朝阳区2020年节日亮化工程项目,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2018)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须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发现的取消中标资格。

3.3 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5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3日至2019129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 30分至16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林路远创紫樾台333单元10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5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B12路演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28780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林路远创紫樾台333单元106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mailto:ccjw88779829@163.com) 邮 编 :130400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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