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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季清雪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100次 日期:2019-12-10 17:51:56.0
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季清雪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2019]-1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季清雪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冬季清雪项目
2.2服务范围: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三级街道67861.9平米,巷道58945平米,共计126806.9平米,最终扫雪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三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最多不超三年)
2.5服务方式: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 。
2.6服务标准:按照长春市清雪要求使用环保融雪剂,对所负责街路清扫及清运,清雪标准达到长春市清雪要求,清雪工作严格按照命令组织实施,做到以雪为令,做到时间与任务完成的双重保证。
2.7采购预算:每平米6元;2249980.20元/三年,此单价不因降雪量多少而调整。
三.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类以业绩。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9日至201912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123113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进化街855号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9487842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3756143700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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