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城立柱广告牌设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点击:91次 日期:2019-12-09 20:00:57.0 |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城立柱广告牌设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9】41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城立柱广告牌设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桃江县新建立柱式广告牌工程,新建18米高2面体广告牌14个、22高2面体广告牌9个、22米高3面体广告牌1个。新建19处:益马高速沿钱9处、金盆路2处、浮邱山大道沿线4处、火车站附近3处、桃花江大道与芙蓉西路交叉口1处。拆除重建5处:桃马线南侧杨家坳靠近浮邱山大道1处、牛潭河大桥南岸西侧桥下1处、牛潭河大桥南岸东侧1处,竹海路与芙蓉路交叉绿化带1处、芙蓉路与天子山路口人防办楼前1处等。招标金额873.84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等(每个阶段必须由招标人确定并开出确认函)。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等均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将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整体发包,承包人须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1个标段进行招标。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养老保险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12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2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434791984@qq.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招标投标活动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第二、第三条, DA/T28-201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5.2.2.5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依据8.2.2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种,定期一般分30年10年。详见表B.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 为10年,中标的投标书为永久≥30年。
招 标 人: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65号
联 系 人:刘玉
电 话:18773780110
招标代理: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桃江县益阳大道138号金源大厦C座1711室
电 话:18373726269,0737-6120518
联 系 人:昌女士
邮 箱:14347919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