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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第十期农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点击:68次 日期:2019-12-09 17:17:43.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丰县第十期农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丰发改经济开[2014]4号“关于丰县第十期农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邑大道西侧,秦台路南侧,南侧和西侧均靠村庄;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9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1230日,竣工日期:2020118日;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养 护 期:2年;

2.1.6标段划分:一个;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详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园林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2016121日(含)以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129日至20191219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219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招投标阶段不需明确,但在签定施工合同时须明确(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3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王鹏义                      

    话:15949009227                

招标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丰县工农路3016

      人:郑淑闻

        话:05168924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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