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古楼乡探溪大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
点击:146次 日期:2019-11-20 22:28:46.0 |
安化县古楼乡探溪大桥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古楼乡探溪大桥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8】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拨下筹。招标人为安化县古楼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古楼乡探溪大桥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古楼乡;
2.3 规 模:大桥主桥约100米,引桥约50米,桥面宽12米,其中车行道宽8米,人行道左右两边各2米,桥净高15米,主体结构为梁式桥,以及相关沿线亮化、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555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安化县古楼乡探溪大桥建设项目(第二次)总承包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2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654509398)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第二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
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投标。
7.4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承担60%,招标人承担4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应考虑上述两项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01.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于2019年11月26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到项目招标人处开具相关现场踏勘证明。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企业相关证件原件、资信证明原件、技术人员和设备证明,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携带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的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本项目踏勘负责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3875326153 )。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9招标人保留调整施工工程量的权利;
11.暗标制作要求
1、技术标文件不分正副共伍份统一采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插页、封底;不得在技术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2、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编页码号(采用5号阿拉伯数字仿宋字体)位于纸张下方正中间;
3、技术文件不做目录。文字部分采用A4复印纸,图纸部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图纸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
4、技术文件必须采用单面打印(不得双面打印),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5、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 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单位名称和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6、投标人只能在技术文件封底规定处(密封线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必须用统一提供的硬纸按密封线将其封贴严实。
7、技术文件必须采用双层密封袋密封,内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标识。外密封袋上须注明的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及标段 投标文件在 2019年12月18日 9 时 30分前不得开启等,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技术标封面、插页、封底及密封包装材料等须由授权委托人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7-7299345 0737-7299325。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古楼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安化县古楼乡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8753261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辰溪商贸城4#501室
联 系 人:马宏刚 吴永红
电 话:13873752623 0737-72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