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达浒镇达浒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 |
点击:73次 日期:2014-06-26 00:00:00.0 |
本工程为浏阳市达浒镇达浒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4】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达浒镇达浒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达浒镇达浒初级中学内
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77平方米,新建教师公共租赁房20套,建筑面积708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7、计划总投资:约127万元。
8、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达浒镇达浒初级中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4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浏阳日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浏阳市达浒镇
联系人:张先生 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75867358 137550412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东玉燕宁苑B3栋320室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传真:0731-83661435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