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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夜景亮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9-11-20 20:13:24.0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夜景亮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19-37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夜景亮化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城区、新立城镇和玉潭镇镇区域内夜景亮化规划设计服务,规划区域面积约91.56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的城市公共地段可见固定照明设施,包括公共交通照明、绿地景观照明、建筑照明及标识照明等。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设计成果。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本项目不接受高于预算的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投标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3 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单位参保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6.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6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30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万元(以人民币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五楼A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局

采购人联系人:孙晓亮      联系电话:0431-8582112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六楼A区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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