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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湖花苑三期项目

点击:41次 日期:2019-11-20 19:45:35.0

景湖花苑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湖花苑三期项目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经济发投〔20191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宁江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景湖花苑三期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规划文学北路东侧、2013-7号宗地东;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4226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5067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景湖花苑三期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采购(不含电梯)及建筑安装工程(不含基坑支护)、红线内配套的道路、围墙、大门、雨污管网、绿化、景观、供电、通信、室内水电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11 19 日至2019 11 26 17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12 20 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10.联系方式

人:江苏宁江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F066         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4

人:张鹏                            人:周博

    话:0516-80388856                      话:1771216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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