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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城区公路港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点击:63次 日期:2019-11-15 17:52:25.0

丰县城区公路港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城区公路港项目已由徐州丰县经济发展局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1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丰县常店公路港位于北环路北,西环路以西;开发区公路港位于北环路与丰邑路交叉口;西环服务区位于西环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环服务区位于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孙楼服务区位于G237与丰砀公路交叉处;孙楼客货运服务中心位于G237与东环路交叉处;东环客货运服务中心位于振丰路与健康路交叉处;

2)工程规模:常店公路港159.2亩,开发区公路港132.77亩,西环服务区31.4亩,南环服务区18.28亩,孙楼服务区51亩,孙楼客货运服务中心43.6亩,东环客货运服务中心46.76亩以及西环服务区连接线,投资估算51028万元,设计范围包括房建、场地、绿化及照明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公路港及服务区、服务中心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外工程设计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4设计工期要求:

①总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方案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通知后45天内提交设计方案文件初稿,通过评审后10天内完成方案修改;

施工图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通知后40日内完成并提交全部施工图,并在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10天内,提交全部正式完成施工图文件;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发包人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提出提前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要求,中标人应按时完成和提交。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设计成果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等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服务区新建(改扩建)设计项目或类似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住宅、厂房除外)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11日至今担任过服务区新建(或改扩建)设计项目或类似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住宅、厂房除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应出具相应的业主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8月至 2019 年 9 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诚信徐州 ”[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0314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晶  联系人:徐乙丹、赵敏慧

联系电话:0516-68566891  联系电话:025-866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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