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怡新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监理 |
点击:41次 日期:2019-11-08 14:34:48.0 |
招标公告
1、新沂城北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新沂市怡新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已经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新沂市怡新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监理;
3.2 工程地点:位于新北路南、郯新路西、臧圩河东;
3.3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建筑群体,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包括4栋18层住宅,建筑高度为52.50米,一栋人防地下室及配套用房,结构为框架结构。工程建设合同估算价约 1.4 亿元;
3.4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附属附属配套设施(包含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通讯等工程)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3.5 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 质量标准:合格;
3.7 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 11月;
4、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员: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在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注: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6执行新政发【2018】24号,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a.企业信用报告为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经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请查阅“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yggzyjy.com/index/index.html]“备案征信服务机构”专栏;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67025912)。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发改委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书指定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按照苏政发﹝2017﹞15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0890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11 月5 日至 2019年 11 月 26 日 9时3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A、投标人投标报价: 63 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E、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沂城北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新安镇新北路106号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万达写字楼B座7层
联 系 人: 黄永 联 系 人:孙海威
电 话: 0516-80328857 电 话: 0552-3081000
电子邮箱: 197613437@qq.com 电子邮箱:272084265@qq.com
2019 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