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龙山安置小区F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
点击:57次 日期:2019-11-08 14:34:48.0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的拖龙山安置小区F 地块建设项目监理已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高经发审[2016]7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拦山河东路东侧、拖龙山路南侧、黄河路北侧、拖龙山E地块西侧。
3.2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F01、F02、F03、F04、F05、F06、F07、F08、F09、F10、F11、F12、F13、F14、F15、F16、F17、F18、F19、F20(商业)、F21、地下机动车库,同时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工程造价约70000万元。监理费约70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监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1项目监理组成人员要求: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内最多已有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在同一设区市外无在建项目。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省内监理员信息在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投标阶段不需明确。省外监理人员无在监项目。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注: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3.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4.8投标人自2016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室备案,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 2019年11月26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9年11月26日09 :3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login2.aspx)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9年11月11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61分
B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D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4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内容与本公告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内容为准。
12、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韩方天 电话:0516-83535332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系人:许桃 电话:0516-83886900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