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经济开发区微晶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厂房一工程施工监理 |
点击:39次 日期:2019-11-01 17:41:30.0 |
招标公告
1、丰县经济开发区微晶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159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房一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丰沛路北,创新路西;
3.2工程规模:钢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约16371㎡,施工合同估算价1619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30万元;
3.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①施工阶段:丰县经济开发区微晶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厂房一工程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钢构件工程、电气工程及消防报警工程等】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加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参加工程验收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等);
②保修阶段: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义务;
③其他服务项目:协助发包人编制建设期、建设后期各项相关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发包人指令或统筹安排办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事务和业务。
3.4施工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5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3.6质量要求:合格;
3.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5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4.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4.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6年10月1日(含)以来;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申请人项目部人员(除总监理师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必须明确;项目监理组成人员配备必须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35号公告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工程监理费用招标控制价为叁拾万元整(¥30万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3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孙鹏
电 话:051668912352
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 系 人:郑淑闻
电 话:051689249200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