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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35次 日期:2019-11-01 17:41:29.0

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二期工程已具备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南环路南、西城路西;

2.1.2建设规模: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一期、二期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3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290.68平方米。其中二期用地面积约为50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82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37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246平方米。

2.1.3项目主要建(构)筑物:

序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m?)

概况

备注

1

1#2#商铺

8154

无地下室,商铺部分地上二层局部四层,结构形式为砼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基础梁,外墙面为真石漆,层高底层5.2m,二层3.3m,三、四层4.2m.

 

2

9#10#11#临街商铺

10050.1

无地下室,地上两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基础梁,外墙面为真石漆,商铺部分一层层高5.2m,二层层高3.3m

 

3

4#12#商铺

7447.95

局部地下室,商铺部分地上二层局部五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基础梁,外墙面为真石漆,层高底层5.2m,二层3.3m,三、四层4.2m.

 

4

3#电商中心

10771.2

地下一层,九层酒店,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承台基础加筏板基础加基础梁,外墙面为真石漆,酒店部分一层层高5.2m,二层层高3.9m,三层3.6m,四--九层4.2m

 

5

13#零售大厅

7917

无地下室,钢结构部分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钢结构部分层高7.5m

 

6

人防

3879.82

地下室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整板基础,外墙面为卷材防水,挤塑板保温,层高4.3m

 

7

合计

48220

 

 

2.1.4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1.5工期要求:2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121,竣工日期:2020731

2.1.6 其他: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二期工程所涉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的沿街店铺、酒店和办公楼等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包含土方、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弱电、室内普通装修、钢结构屋面等内容的施工及另行招标专业的总承包管理。其中3#楼精装修(含灯具、洁具等)、4#楼幕墙、VRV空调系统、室内采暖、抗震支架、屋面空气能、弱电(清单包含系统除外)、电梯、室外管网(红线内)、园区道路、绿化、景观、出入口门头、园区照明亮化、垃圾站、格栅沉淀池等以专业工程暂估价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总包合同范围内),后续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组织专业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此外,发包人独立发包范围还包括燃气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热力工程、桩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承包人不得有串标、骗标、围标、转包、违法分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行为。

3.2投标人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自20161001日以来(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超7000万且总建筑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注: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自20171030日以来(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181030日以来(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19730日以来(近三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10311700分至20191121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1121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丰县解放西路14

联系人:赵锡泰

联系电话:13706425950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邮箱:8122988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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