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垣墙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50次 日期:2019-10-14 13:32:03.0 |
项目编号: | SG15201910120206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19JSSZ13Z0329 |
项目名称: | 高垣墙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经十西路以东,高亘南街以北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69750.11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3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104641.97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济长发改投资【2017】1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113201800533号 |
建设单位: |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鸣辰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20031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马鸣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7200311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刘玉芳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8560060768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玉芳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8560060768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37005189659 | 房地产产权人: | 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高垣墙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山东济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经十西路以东,高亘南街以北;项目规模:约104641.97平方米。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绿化养护期两年。 4.质量标准:合格 。 5.该项目共分为 一个标段。 | |
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园林工程、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区绿化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范围 | |
高垣墙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绿化(乔木、灌木、地被)栽植、地形整理等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二年内的绿化养护等工作(补种苗木养护期顺延)。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含10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7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当申请人超过10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7166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 (3)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9年7月、2019年8月、2019年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4)类似业绩合同; (5)投标人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带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状况表(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1、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3、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 |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4日 - 2019年10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