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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江林村移民安置点(Ⅱ期)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89次 日期:2019-10-14 12:07:53.0
1、 招标条件
宁强县大安镇江林村移民安置点(Ⅱ期)饮水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资[2019]2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本工程的招标人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强县大安镇江林村移民安置点(Ⅱ期)饮水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江林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进场道路135米,厂区M7.5浆砌石挡土墙135米,围墙87.2米,厂区道路48米,绿化394平方米,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加药间及管理房74.2平方米;配水干管建设内容为:新建输水配水干管7331米,其中钢管338米,PE管道7093米;新建闸阀井11座,排气阀门井10座,排水阀2座。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施工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 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参与施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参加报名的企业须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1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注册建造师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项目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1399161933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916-218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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