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点击:32次 日期:2019-09-20 11:54:18.0 |
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备(2019)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EPC总承包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779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94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9352 万元(含工程设备费),设计勘探费招标控制价 81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29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6月1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如为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3.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 9月24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已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0月29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招 标 人:邳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 地 址:邳州市东湖街道沙沟湖行政中心8号楼
邮 编:221300 邮 编:221300
联系人:李主任 联 系 人:王大凯
电话:18912002500 电 话:0516-86618375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