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
点击:83次 日期:2019-09-20 11:54:17.0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中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已经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发改审发【2018】20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樊哙路北侧、汉润路东侧 ;
3.2、工程规模: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283553平方米,包含1#-18#楼、睦邻中心、幼儿园、商业中心及地下车库等。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内外装修等配套附属设施。
3.3、招标范围: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监 理 期:项目开始至竣工的全过程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延期阶段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增加。
监理工期: 900日历天;
3.5、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 11 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6、质量要求:合格;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发包单位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发包单位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在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进行配备。注: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复印件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沛县沛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 32050171723800000117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9月18日至 2019年9月23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9年9月23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9月26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时 30 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中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俊皓 联系电话:0516-690900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振 电话: 180687219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2号楼11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