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建花苑·西苑南区1#-8#楼、2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及监理邀请公示 |
点击:184次 日期:2019-09-11 21:21:07.0 |
公示发布日期: | 2019/9/12 | 公示号: | |
项目名称: | 胜建花苑·西苑南区1#-8#楼、2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及监理 | ||
工程地点: | 北一路以北、庐山路以东 | ||
资金来源: | 私人或民营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7195万元 | 工程造价: | 17000万元 |
结构形式: | 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580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44117平方米,地下13942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东区发改立字[2014]4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500201700048 370500201800001 |
建设单位: | 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78576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785766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蒋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7830762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胜建花苑·西苑南区1#-8#楼、2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区发改立字[201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东区发改招标核字[2016]47号批准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胜建花苑·西苑南区1#-8#楼、2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北一路以北、庐山路以东。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824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44117平方米,地下13942平方米。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约170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195万元。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场地内自行平衡处理。 2.2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施工工程内容及现场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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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
1受邀请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且在东营区住建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上为B级(含)以上级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2受邀请的监理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且必须在东营区住建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评级系统上为B级(含)以上级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并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凭证交至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受邀请并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到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未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1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五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六 、监督机构 | |||||||||||||
监督机构: 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 |||||||||||||
公告时间:2019年9月12日8时30分 - 2019年9月19日18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