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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测招标公告

点击:63次 日期:2019-09-11 21: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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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字【2019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忻州市静乐县万辉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测

2.2 项目编号:HCZB2019102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总面积4574.28hm2,其中封山育林面积2091.43 hm2(含人工抚育面积155.16hm2),河道整治面积97.21hm213.492km),农田整治面积927.84hm2(粮食增产面积547.17hm2,梯田改造面积380.67hm2),荒山绿化面积1598.74hm2

2.4 招标范围:项目的工程勘测及后续服务。

2.5项目总投资:14573.62万元

2.6 建设地点:辛村乡万辉沟(包括鹅城镇小沟口村和石咀子村)

2.7勘测工期:7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勘测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910日至20199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109930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静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人:静乐县自然资源局

  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忻州城鼓楼街4

人:李建英

联系电话:13509709552

 

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

人:张志慧

联系电话:0351-5262896/5262897

邮箱:sxhcz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