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学部16舍外墙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CZ-19060858-1923631.招标条件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大学(以下简称“招标 |
点击:72次 日期:2019-08-30 21:06:18.0 |
武汉大学工学部16舍外墙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Z-19060858-192363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武汉大学工学部16舍外墙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建设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
2.2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30万元。
2.4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9 月30日 。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外墙抹灰铲除、真石漆喷涂、空调罩板、空调收水管、屋面琉璃瓦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内(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29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1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单、中标公示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包含: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3)施工机械设备:具有拟定施工工艺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
3.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8年未出现亏损(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29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11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绩(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单、中标公示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3.1.6信誉及诚信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2019年 9 月 2 日至2019年 9 月 6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4.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或委托代理人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
4.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楼1004号会议室。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收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武汉大学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
富中心B座7楼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 系 人:彭亚美、郭亚楠、刘坤、黄向东
电 话:027-68756399 电 话:027-87816666-86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ctzbpym@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572976591978
2019 年8月30日
备注: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