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点击:85次 日期:2019-08-26 12:47:39.0 |
项目编号: | JL15201908210113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19JSJL13Z0325 |
项目名称: | 济南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监理 | ||
工程地点: | 平安中路以南,规划路以东,玉清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5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9.5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3945.27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济长发改投资[2017]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113201800239号 |
建设单位: | 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清区大队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炀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5086723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清区大队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炀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85086723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新丽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8753186193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0096477 | 房地产产权人: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济南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长清区大队 2.建设地点:长清区平安中路以南,规划路以东,玉清路以西 项目规模:3945.27 ㎡ 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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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任职行为符合济建建字〔2019〕21号文相关规定;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1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范围 | ||
济南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60%、AA投标人比例≤25%、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十西路17166号政务服务中心院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表、相关人员的证书、业绩合同的原件、企业信誉自查承诺、信用查询记录截图、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注:资质证书副本、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 ||
八、其他 | ||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9年8月26日 - 2019年8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