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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新区中学土建一期工程监理(第二次)

点击:94次 日期:2014-06-25 00:00:00.0
1.招标条件
1.1招标编号HYJS(QD)-2014-13
1.2 本项目祁东县新区中学土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祁发改招和核字[2014] 3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祁东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东县新区中学土建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祁东县洪桥镇。
2.3工期:20个月。
2.4建设规模:教学楼、科技楼、食堂、图书信息楼、艺术楼、办公楼、排洪渠道及公租房(含土石方工程),投资额总计约1500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91000平方米(具体以财政审计评审结果为准) 。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本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最低标准为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4人。
3.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13年的社保证明).
3.7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入湘备案登记证。
3.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监理工程项目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监理费合理定价按预算总造价0.9 %计取,工程总造价约为15000 万元(具体以一期工程中标价为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3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1.资质证书副本、2.营业执照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5.法人代表授权书、6.拟派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等证件、7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1、2、3、4、6验原件、留复印件,5、7留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6 月 24日至2014年 6月 30日17时(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公休日不接受报名)到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祁东县质监站三楼)报名。
6.2报名地点: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祁东县质量监督站三楼)
6.3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6.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人补充的条款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杜绝挂靠:如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和冒名顶替,经查实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监理进度款并要求限期退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祁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电话:0734-629710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教育局
地    址:祁东县洪桥镇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13341345963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红湘北路29号
联   系   人:祁东办事处李女士
电        话:1376242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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