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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镇多村整合农村新型社区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104次 日期:2019-08-16 18:29:59.0
项目编号: EC03201908160104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2019JSSG13Z0330
项目名称: 马山镇多村整合农村新型社区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 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大河东村址及南侧部分闲置地,北到清阳路,南到明阳路,西到省道104,东到天然气走廊,局部配套设施位于省道104西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EC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72400.00万元 合同估算价: 724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1811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山东乐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1-8736096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乐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1-8736096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张勇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18660779998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勇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18660779998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山镇多村整合农村新型社区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 山东乐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现状大河东村址及南侧部分闲置地,北到清阳路,南到明阳路,西到省道104,东到天然气走廊,局部配套设施位于省道104西侧;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81100㎡(最终以图纸审查部门出具的建筑面积审核表为准)。
3.计划工期:21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6.招标范围:规划范围内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物业交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 2016 年至 2018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 年1月1 日至今(5年)承担过 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额5.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 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7、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长清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
三、招标范围
规划范围内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物业交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5家(含)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5家时,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12家参加投标。
1、12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0%、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20%。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jncc.gov.cn”或“济南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 2019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济南市长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十西路17166号)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人在本单位2019年05月、2019年06月、2019年07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
(6)长清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长清区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长清区外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济南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7)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及加盖公章;
(8)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9)财务状况表(只需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10)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1.第(6)项的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2.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3.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其中第(6)项原件不退)。
4.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信用评价得分以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依据。
3、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公告时间:2019年8月19日 -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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