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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天子湖镇社会福利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265次 日期:2019-08-05 14:19:3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天子湖镇社会福利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HXCG-ZF-2019-066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电梯

种类

台数

吨位

(kg)

速度

(m/s)

层站

机房

形式

控制

方式

轿厢尺寸

宽*深*高mm

开门方式

预算金额

1

医用

电梯

1

1600

≥1.0

3/3/3(1F-3F)

无机房

单控

1400*2400*2300

旁开1100*2100

70万元

 

2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1

800

1.0

3/3/3

(1F-3F)

无机房

单控

1350*1400*2300

中分900*2100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7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总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电梯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安装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如果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 2019年85日至2019年812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8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七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8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七楼)。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符合条件的各项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明确牵头人,格式自拟,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6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7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8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5816207

    地址:湖州市安吉县五福路1号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伟洪    联系电话:0572-520725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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