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视大学:电脑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14-06-24 00:00:00.0 |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电子阅览室电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竞标项目名称:电子阅览室电脑
竞标项目编号:20131217005
二、竞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原件现场备查。
3. 计算机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计算机制造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不超过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 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当地检察机关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竞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6月26日10:00 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竞标文件发出时间:2014年6月23日起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9:0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4年6月30日上午9:00至 9:200 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 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室;2014年6月30日上午9:20 至 9:30 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竞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金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室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8-85822123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3日
附件一:
竞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电大电子阅览室电脑 |
项目编号 |
20131217005 |
竞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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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竞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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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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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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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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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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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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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4年6月26日10:00 前 刘金鹏收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中心将竞标人在2014年6月26日10: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竞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竞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竞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个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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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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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