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 |
点击:37次 日期:2019-07-31 17:16:22.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 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开经发备【2018】1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以北,高新路以西;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137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地下车库及人防等设施。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67534 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63842平方米。
3.3、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3.4、要求工期:60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贰 个标段
一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431万元;
二标段: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385万元。
注: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二个标段的投标,从第一至第二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定标,前一标段中标后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定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本工程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8736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20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9年8月20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8月5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0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70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16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分;
e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分;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本项目交付 2 个月内,监理人应专门配备土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8人、水电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等配合委托人作好交付工作。
11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2 招标人: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张希望 电话:0516-83255319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
联系人:吴有进 电话:025-83313782、13073459949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201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