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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板块旅游公路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砂河镇至石咀乡(张先生沟至光明寺)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9-07-26 18:3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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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行板块旅游公路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砂河镇至石咀乡(张先生沟至光明寺)段工程“忻交发[2019]66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政府债券+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城建投融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行板块旅游公路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砂河镇至石咀乡(张先生沟至光明寺)段工程
2.2项目编号:HAZB-QT-GC-07190605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行板块旅游公路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境内砂河镇至石咀乡的一段,张先生沟至光明寺段。改造路段起点位于张先生沟村东,接砂石线K20+800处,与砂石线顺接,终点位于光明寺村南,接砂石线K44+334处,道路建设里程23.534Km。
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由于本项目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景区专用道路,根据景区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山西省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设计技术指南》及《安全性评价报告》,平纵指标不满足30km/h的路段,设计速度调整为20km/h,路基宽度为7.5m,涵洞、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全线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10月中旬前必须完成路面工程交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内的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梁及安全设施等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近五年(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6、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7、拟任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担任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证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未录入系统请提省级发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
(2)人员证件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工的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提供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未录入系统请提省级发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及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查询网址或电话)。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叁套。
    5.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5.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15时0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及总工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工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城建投融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号               
电    话:15634998720                     
联 系 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李娟 、张宏
电    话:18835133512 1333341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