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沙道观镇重金属污染工业地块及周边农田土壤修复治理EPC项目 |
点击:109次 日期:2019-07-19 15:26:38.0 |
松滋市沙道观镇重金属污染工业地块及周边农田土壤修复治理 EPC 项目
(HBSZ-201907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Z-201907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沙道观镇重金属污染工业地块及周边农田土壤修复治理EPC 项目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审批【2019】12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沙道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3.76%自筹资金:6.24%招标人为松滋市沙道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松滋市沙道观镇
建设规模:松滋市沙道观镇原金实水暖器材厂成立于 2004 年,位于松滋市沙道观镇车路口村,由于环保意识薄弱、生产工艺落后等原因,没有合理 控制电镀工艺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渣和废水的排放,经过十多年累积,已 经给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污染,严重影响到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 和生活。原金实水暖器材厂厂区土壤存在铬(六价)、镍、铜污染情况,拟采用以化学还原为主的稳定化/固化土壤修复技术,修复土方量 1800m3。厂区周边农田土壤存在铬污染,拟采用低吸收农作物和超/高累积植物间套作+农艺调控和农艺调控+原位钝化稳定化/稳定化土壤修复技术,修复面积427 亩。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并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依据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本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包含现状图、施工图、效果图等)、《工程预算说明书》、《施工组织方案》;2)施工:依据《施工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治理工艺修复措施及目标,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达标验收标准;3)其他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农田修复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09-01
合同估算价:1470.23 万元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或土壤或生态相关专业硕士 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 年度财务表); 3.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缴纳发票、养老保险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3.1.5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 投标人近五年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3.1.7 投标人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过至少 1 项耕地/农田类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或修复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如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科研院所或高校(作为技术依托)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中无科研院所或高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不作强制要求) 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和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19 年 07 月 19 日至 2019 年 07 月 23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 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 08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滋市沙道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松滋市沙道观镇振兴路50号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石晓飞 联 系 人: 刘双娇
电 话: 07166852363 电 话: 1539273472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 年 7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