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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19年公共机构收集容器招标公告

点击:96次 日期:2019-07-11 09:35:5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19年公共机构收集容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直接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19年公共机构收集容器
2.2 招标编号:ZCT-[2019]-079
  2.3 采购内容:公共机构收集容器等,详见采购清单
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最高投标限价:106319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 能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官网截图;
(5)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王良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593号
电  话:18844556617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608室
联系人:曹工
电  话:15643234303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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