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医医院设备用房及原计生服务站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140次 日期:2019-07-08 16:30:28.0 |
咸丰县中医医院设备用房及原计生服务站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咸丰县中医医院设备用房及原计生服务站电梯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XFZFCG-2019-21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医医院设备用房及原计生服务站电梯采购
三、磋商内容:设备房电梯一台、原计生服务站改造项目电梯一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备注 |
设备房电梯L1 | 台 | 1 | 21 | |
原计生服务站改造项目电梯L2 | 台 | 1 | 24 | |
上述采购清单中,要求两种电梯必须是同一品牌 |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约45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分别查询后逐一截图打印);
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供应商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得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公告,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09:30时整(08:3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送达和磋商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楚蜀大道186号咸丰县农业局三楼)
十一、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二、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磊 李英
联系电话:0718-6681323
传真:0718-6681316
地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农业局3楼)
采购单位:咸丰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钱女士
电 话:18972435528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5日
磋商文件---咸丰县中医医院设备用房及原计生服务站电梯采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