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姚庄第一小学(长安路小学)项目设计 |
点击:101次 日期:2019-07-04 09:56:38.0 |
徐州市姚庄第一小学(长安路小学)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姚庄第一小学(长安路小学)项目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姚庄第一小学(长安路小学)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泉山区欣欣路以北、铁路以东、奎河以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265万元。
2.1.3工程合同估算价:约84万元。
2.1.4方案设计周期: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后续设计。
2.2招标范围: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水、电、暖通 专业等)、变配电、人防地下室(包含地库划线及标识系统设计)、室外配套设计(道路、管 网、运动场、景观绿化、铺装、亮化、室内外监控、广播、安防系统等)、弱电智能化设计、 变配电设计(主要指配电室内土建、安装工程,不包含电气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负 责委托咨询单位和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报审、人防设计报审等。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现场派驻项目设计小组,常驻人员不得少于2人。
2.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己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
停期内的;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 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 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 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 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 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 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 人公告之日止。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 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 函收据自行取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 年7月25日 9时30分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25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 地址:泉山区中能科技园商业B1-108
联系人:赵阶峰 联系人:王状
电话:0516-67022196 电话:0516-83107891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