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G353(宁福线)朝阳寺至石门坎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
点击:125次 日期:2019-07-03 15:26:34.0 |
咸丰县G353(宁福线)朝阳寺至石门坎段大修工程已由恩施州路养【20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2019年普通公路建养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咸丰县境内,起点桩号K1764+260(鹿子坨),止点桩号K1772+380(石门坎),设计里程8.12KM,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该段全为水泥混泥土路面,主要病害有:破碎板、裂缝、板角断裂、错台、唧泥、边角剥落和接缝料损坏等。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大修及安全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总投资:约1430万元。
2.3 建设地点:咸丰县境内。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资格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项目总工具备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7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
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为准)、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未出现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网络截图并加盖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9投标人必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index.shtml?refresh=1)注册后提交《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承诺书原件开标现场单独提交。
3.10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关系,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上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7月3日08时30分至2019年7月9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楚蜀大道农业局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8-68161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8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0718-6655020
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