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一桩一勘工程三标段 |
点击:83次 日期:2019-06-30 15:00:25.0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一桩一勘工程招标公告(三标段)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镇路定销房项目一桩一勘工程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徐开管项[2018]8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等多渠道统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 一桩一勘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79290.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20000万元,共约1784根桩,平均勘测深度约25米(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3.勘察合同估算价约:446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桩基勘察,需一桩一勘。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三 个标段,本公告为三标段。
一标段: 2#-4#楼,6#-7#楼,共约513根桩,估算价约128万元;
二标段: 8#、10#、11#、13#、14#楼,共约599根桩,估算价约150万元;
三标段: 15#、16#、18#、19#、21#楼,共约672根桩,估算价约168万元;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评标,前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2万元/家;二标段:3万元/家;三标段:3万元/家 。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8159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7.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8.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9.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至 2019 年7月9日09时30分。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9年7月9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9 年7月4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时30分。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媒介
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 年6月28日至2019年 7月9日09时30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cet.com/xzwebnew/allweb/)上发布。
十、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王子玉 电话:0516-83255163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B座9层
联系人:陈峰 电话:0516-8574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