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山西 > 忻州市

宁武县县道石黄线(石家庄~岢岚界)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96次 日期:2019-06-26 17:10:09.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
 
 1、招标条件
宁武县县道石黄线(石家庄~岢岚界)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忻交发[2019] 68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宁武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石家庄镇与五保高速芦芽山收费站口相接,后经新堡村南、大窑村村南、接管停村、小老沟村,终点止于岢岚县黄道川村。路线长度18.470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7.5m,全线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主要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涵洞工程、安防工程、交叉工程。
2.2项目编号:RXYZB-2019-040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近五年(20146月—20196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2三级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贪污贿赂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近五年(20146月—20196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2三级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8. 拟任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近五年(20146月—20196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1三级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
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4日至201962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省级发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竣工验收证书)、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社保关系证明(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单位名称,网上可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以上资料现场拍照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信息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16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交建管发〔2017〕379号)第三十四条要求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宁武项目部
联系人:翟利军
电  话:15235047699
招标代理: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联 系 人:王沛君、赵刚
联系电话:13453064540、0351836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