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203次 日期:2019-06-14 17:30:02.0 |
2018年国家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
20190611-HY008g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18年国家补助资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范围内。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对海阳市38个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防护,主要采取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工程的新建、扩建与维修,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等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标志,建设防护墙网、隔离墙、硬化导流底面及导流水沟等物理或生物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对农村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保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相关要求,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2.5计划投资额:约33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4日17时30分至2019年6月21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现场缴纳。 4.3不提供邮购投标文件方式。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厅(海阳市济南路8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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