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坝特色食品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
点击:172次 日期:2019-06-05 18:22:19.0 |
一、招标概况
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鸡鸣坝特色食品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于2019年6月3日在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评标室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二、评标结果
鸡鸣坝特色食品平台建设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咸丰发夏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广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324600.00 元 | 1326385.00 元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有 | 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有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项目经理: 汪文振 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专 业: 建筑 注册编号:鄂242161769046 | 项目经理:余凯 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专 业: 建筑 注册编号: 鄂24215165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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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评审专家名单:郭黎明,吴文质,李永成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算并优惠。代理费为¥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丰县朝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朝阳寺镇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887281009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武粮路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71883695
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