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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坪上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185次 日期:2019-06-05 18:22:18.0


    本采购项目“咸丰县坪上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咸发改审批[2019]1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33号),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内容、计划工期

1、项目名称:咸丰县坪上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YC19359002-CG-00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该项目建设范围为三岔坝杜家堡滑、苟家营、真假坑村6组、杨洞村小坨、筒车坝村6组、龙王庙村6组李家田六个治理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墙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沟工程、施工便道及临时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人民币1377285.52元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施工企业应取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含临时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明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方同意,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5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请于201965日至20196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处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xf.eszggzy.cn/xfweb/)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9618日上午930(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十、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264936261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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