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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305次 日期:2019-06-04 17:38:28.0

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汾恒仟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浮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LFHQLZB-2019-0501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个包,内容为浮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建设内容:浮山县人民法院一楼接待大厅、公共卫生间、餐厅、三层民一庭、四层刑庭、五层接待区、五层宿舍的拆除、给排水、采暖、电气、装修等进行维修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3、建设地址:浮山县人民法院

4、范围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5、项目预算:49.250337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10、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提供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需为本单位人员)

8、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次社保和纳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10、第四条所需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注:1、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5-2019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1日14时30 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4 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注意事项: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公告公示期限:20196月5-20196月12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浮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浮山县尧山东路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0357-8122241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恒仟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开发区工业东路育仁花苑2号楼2单元1301室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57-3157222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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